为平衡群众健身娱乐与居民安宁权益,方城县园林绿化中心近期采取“劝导引导为主、精细管控为辅”的方式,全力推动公园广场由“嘈杂之地”向文明和谐的“城市客厅”转变。
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噪音问题,该中心坚持“教育先行、劝导为主”原则,实行重点时段定人定岗与流动巡查相结合。聚焦早间、晚间等噪音高发时段,工作人员主动靠前,对音量超标、违规使用音响器材等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及时制止不文明游园行为,引导市民规范开展休闲活动。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规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的处罚作出更明确界定,实行“先劝后罚”执法流程: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经相关职能单位劝阻、调解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拘留或罚款。
在此,方城县园林绿化中心向广大市民游客发出倡议,在公园广场开展健身娱乐活动时,自觉控制音量、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尊重周边居民的安宁权益,共同营造“静有品质、动有秩序”的文明游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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