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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24

邓州市宏云液化气站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201224000004P)许可期限截止202944邓州市湍北液化气站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201224000006P)许可期限截止202944日。由于市场及行业发展等原因,2025年1月21日,邓州市宏云液化气站、邓州市湍北液化气站两个公司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向我局提出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经审核,邓州市宏云液化气站、邓州市湍北液化气站两个公司的申请材料符合《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法收回并注销邓州市宏云液化气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201224000004P邓州市湍北液化气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201224000006P),自注销之日起,上述两家公司原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停止一切燃气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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