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改革,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深度整合申请材料,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事项办理材料中,删掉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核意见”项目。
该项审批程序在变更之前,企业办理时需得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两个部门的审批手续才能实施,存在一个事项需多个部门审批的情况。为此,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从企业角度出发,对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将有逻辑关联的审批事项区分为过程事项和目标事项。通过归纳、梳理,打通单位间的审批壁垒,减少“过程事项”,让部门联动取代企业跑腿,在减材料的同时减环节,进而减事项,最终实现企业办事高效便利。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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