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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南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案)》研究座谈会
来源:    时间:2024-04-19     阅读次数: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南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案)》研究座谈会

为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17日,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南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研究座谈会。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机构)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执法业务骨干,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市容管理科、立法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会议由政策法规科科长叶万龙主持。

《南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经2024年1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本市实行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草案》针对其中的罚则制定具体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执法适用的具体标准科学合理、管用好用。

参会各单位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逐条讨论《南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着重研究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的具体界定表述。经过讨论,与会同志们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为实现各裁量阶次适当、均衡提供了有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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