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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置换南水北调水源封停中心城区自备井的 通 告 〔2023〕1 号
信息来源:南阳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23-03-10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优质水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全面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和节水型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2023年南阳市中心城区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及自备井封停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决定,置换南水北调水源,封停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备井封停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包括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四区政府管委会)所辖区域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全面实施公共供水水源置换和封停工作(除有特殊用途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外)。

二、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先供后封、供封同步、全面排查、分类实施、强化管理”的原则,坚持从严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封停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置换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和自备井封停的时间节点:2023年3月20日前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完成本辖区内的自备井排查及认定工作(含城市公用事业自备井),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对列入封停计划的自备井取用水户管网建设、水源置换和自备井封停工作。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北控南阳水务集团负责市政供水管网至用水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管网建设;用水户供水区域内管网改造由用水户负责,费用由用水户承担;自备井封停和封填费用由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自备井封停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在封停工作开展期间,随着供水管网建设延伸,具备封停条件的自备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辖区自备井封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置换南水北调水源和自备井封停申请。

七、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封停或者干扰封停的自备井取用水户,属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性质的,由市领导小组约谈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属个体、私营及股份制企业性质的,由市水利、税务、住建、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符合封停条件的强制封停。市水利局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转换水源、未封停自备井的用水户吊销取水许可证;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年度取用水计划的用水户,依法予以处罚。市税务局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按照《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征收3倍水资源税。

八、新闻媒体对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分别设立服务电话,鼓励市民举报擅自凿井、无证取水或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等非法取水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信息,由市水利局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九、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7-63489916

市水利局电话:0377-62299237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暨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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