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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主要内容
来源:南阳市城管局    时间:2023-04-14     阅读次数: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2023年4月14日我局党组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主要内容。

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1章总则,规定国家安全的定义,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民义务、法律责任、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2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规定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3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规定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4章国家安全制度,规定十项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5章国家安全保障,规定法治、经费、物资、人才等一系列国家安全保障措施;6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规定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依法享有的权利;7章附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关于人民安全的规定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人民安全的重视和保护。例如,第1条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2条将“人民福祉”纳入国家安全要素;第3条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第7条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16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27条规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第33条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等。

二是妥善处理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例如,第7条强调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把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准绳;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要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以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内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市域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加快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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