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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3-01-19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南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下载(http://cgj.nany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阳市中州西路619号,邮编:473000,电话:0377-61688000,传真:0377-61688003,电子信箱:nyscsglj@126.com)。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多角度展示城市管理的工作理念、特色亮点,讲好城管故事,树立身边榜样,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度,市城市管理局“一网两微”、市政府门户网站、省住建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城市管理信息3103条,其中,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96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407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2条,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28条,省住建厅门户网站采用70条,重点领域公开方面,我局目前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全部在局网站对外公示。全年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45件,行政处罚事项7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6件,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4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处置舆情风险8起。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局门户网站和局公众微信开设普法宣传栏,全年共宣传法律法规、法纪廉政、以案释法、普法课堂内容共计10条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紧扣标准、进一步规范南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运用,升级改版市局门户网站、扩充网站容量,确保局网站办事服务规范便捷、展现设计简明规范。二是强化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管理,进一步丰富功能和内容,及时发布信息。提高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更好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功能。三是积极拓展宣传平台,继续加强与各媒体平台合作黏度,营造城管工作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2年南阳市城市管理局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南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借助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解决政务公开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开展1次局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培训,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人及上报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市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1

1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1

-32

73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注重事后公开,在事前、事中公开方面做得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二是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未存在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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