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迁移名木古树审批
二、实施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实施主体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
1. 迁移古树名木申请表
2. 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3. 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1) 绿地、树木位置图应在1:1000或1:500电子信息图上标明树木或绿地位置)
(2) 出具以下之一: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③ 市政府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和设计图
五、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决定
六、承诺办理时限
法定: 20 日 承诺: 1 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一楼北厅综合服务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综合窗口)
九、办公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首 席 代 表:0377-6138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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