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二、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三、实施主体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
1.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申请表
2. 场地使用权佐证材料
3. 工程建设许可材料:
(1) 出具的材料与申请事项有直接相关性。绿地、树木位置图应在1:1000或1:500电子信息图上标明树木或绿地位置。
(2) 出具以下之一:
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附件附图)
③ 市政府会议纪要或批准文件和设计图
五、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决定
六、承诺办理时限
法定: 20 日 承诺: 1 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一楼北厅综合服务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综合窗口)
九、办公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首 席 代 表:0377-6138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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