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1-01-29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以及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阳市中州西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邮编:473000,电话:0377-61688000,传真:0377-61688003,电子信箱:(nyscsg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紧贴城市管理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8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678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020条,平面媒体等其他途径公开信息240条,109条信息被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采纳,27条信息被省住建厅门户网站采纳,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正面报道240余篇。20208月,市城市管理局被省住建厅表彰为“2019年度全省住建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重点领域公开方面,我局目前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局网站对外公示,新增的900余条行政处罚事项正在上传中。全年公示行政许可事项279件,行政处罚事项79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处置舆情风险3起。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上报“每月一题”网评文章24篇。在局门户网站和局公众微信开设普法宣传栏,全年共宣传法律法规、法纪廉政、以案释法、普法课堂内容共计30余条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紧扣标准、进一步规范南阳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运用,升级改版市局门户网站、扩充网站容量、新开辟专栏6个,确保局网站办事服务规范便捷、展现设计简明规范。二是强化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管理,进一步丰富功能和内容,及时发布信息,新申请“南阳市综合执法局”微信官方服务号,助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提高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更好地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功能。三是积极拓展宣传平台,继续加强与各媒体平台合作黏度,有力展示城管干部职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作风面貌,营造了城管工作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简政放权。按照《市“放管服”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流程再造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录入和认领国家、省梳理的颗粒化事项。经认真研究,对能容缺受理的事项,进一步要素完善,能下放的事项则下放至区城管局,截至2020年底,市城管局共录入21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8项水、热、气公共服务。二是优化流程。按照《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可用性测试的通知》要求,对每个行政审批事项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申请测试并反馈,不能网上审批的,通过快递邮寄等方式,直接送达申请人,实现零跑腿。三是优化公用事业行业营商环境。水气暖企业均实现了窗口“一口对外”和“一次性告知”,用水、用气、用热的办理环节以及水气热企业报装时间均压缩至全省先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2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922

79

行政强制

0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0

 22

0

0

0

0

2

0

0

0

0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持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公职人员认识,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培训,稳定工作队伍、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从广大群众的视角谋划和优化公开内容。



填报日期:202112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