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概况简介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是2010年成立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主要承担城市管理执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养护、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内河水生态、数字化城管、强弱电线缆入地等管理职责;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南阳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南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南阳市城市河道治理中心(南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服务中心)、南阳市智慧城管运行中心。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

3、行政审批服务科

4、计划建设科

5、市容管理科

6、执法监督科

7、市政河道管理科

8、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

9、人事教育科

10、机关党委

(二)局属单位

1、南阳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南阳市城市管理保障中心

3、南阳市城市河道治理中心(南阳市污水处里费征收服务中心)

4、南阳市智慧城管运行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文秘、机要、统计、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接待联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 查和清理工作;承担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普 法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处罚听证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行 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综合执法的司法衔接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放管服效’ 改革相关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部门 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 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 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四)计划建设科。负责拟订和编制城市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景观建设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规划评审、审批备案、招投标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组织实施等工作;参与和城市管理有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本领域市级、跨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本领域和园林绿化领域市级、跨 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 职教园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高新 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五)市容管理科。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 市容秩序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  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  活动;负责市区临时占用主次干道(广场、空地)等城市公共空  间的有偿使用和市场运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  设的选址、布局和实施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沿街建筑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辖区  内固废综合处理生态园区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  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和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环 境保护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有关工作;负责本领域市级、跨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 职教园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高新 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六)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执法业务指导、监 督和考评工作;统筹组织协调重大节会等活动期间执法保障及相 关督查工作;统筹协调市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 大、复杂疑难、跨区域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履行 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办理有关城 市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督办上级交办的城市综合执法事 项及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执法装备管理工作。

(七)市政河道管理科。负责拟定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及内河水生态治理中长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内河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内河蓝线范围内的治理、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市区防汛工作;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合理划定停车泊位;负责城市停车场所设施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强弱电入地管理和 执法工作;研究拟订中心城区强弱电入地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 监督实施;统筹协调电力、通信行业等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中 心城区强弱电入地日常运维、管理工作;牵头指导中心城区强弱 电入地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领域市级、跨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 职教园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高新 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八)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设施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城市公用行业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领域市级、跨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市 职教园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高新 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第六条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公安局1名副局长兼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副局长不占职数);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七条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年7月起施行。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的办公时间为‌:

  •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方式: 0377—61688005

       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西路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