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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南阳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20-07-08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8

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省住建厅关于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推进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城市管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动城管理领域科技创新,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重特大事故,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实现“事故风险持续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的目标,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局属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和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2、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主题宣传教育年活动。2020年为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年2021年为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年,2022年为应急管理主题宣传年要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3、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719”等典型事故教训, 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每季度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4、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心,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谈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谈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 任措施落实。(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5、营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宣传计划,作为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行安排。广泛利用报、刊、网、端、微、屏等宣传手 段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平台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6.健全完善安全责任链条。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有关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重点管理、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力度。(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二)强化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局计划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市政管理科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南阳市三盈市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2、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督促企业要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DB41/T1646-2018),结合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形成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实现“一企一码一清单”,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风险警示与报告制度,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开展员工风险知识及应急处置专题培训。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逐一分解落实责任,推动全员参与。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创建水平,企业要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建立符合自身风险管控实际、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双重预防体系。2020年年底前,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基本建成信息畅通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2021年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年底前,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实现制 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局计划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市政管理科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南阳市三盈市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2020年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局计划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市政管理科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南阳市三盈市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三)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安全发展保障水平。

(1)加强对县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以百城建设为抓手,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城市特点和功能,将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理念融入专项规划,同时加强督导考核力度,确保规划落地实施。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局计划建设科牵头县市区市管理部门负责

2开展城市专项体检工作。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组织专家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调研,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研究,制定符合我实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安全专项体检指标。(局计划建设科、市容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市政管理科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负责)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市级和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平台升级联网工作方案,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负责)

4推动城市安全发展。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尽快编制综合防灾专项规划,提升城市(县城)综合防灾建设水平,推动各地加快市政公用安全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防灾避险建设。一是建设防灾避险信息平台。结合城市园林绿化数据系统,建立采集、共享、服务、管理、应用与一体面向社会和公众的防灾避险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二是加强城市防灾避险公园绿地建设。2022年前,中心城区县城要建成人均有效避险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的紧急避险绿地。(局计划建设科、园林绿化科、市政管理科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园林局县市区市管理部门负责

(5)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组织专家开展调研,收集整理数据资料,梳理城市桥梁、隧道、道路、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风险单元,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积极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风险评估机构常设化、工作常态化、项目精准化、流程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风险自评工作。(市政管理科牵头,市市政管理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负责

(6)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试点县市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管理办法、标准和评分细则,查找本地区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试点县市区市政安全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机关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配合住建和房管部门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工作。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市城市执法支队县市区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市城市执法支队县市区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3)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实现全覆盖、穿透式。(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市城市执法支队县市区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3、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配合指导各地开展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开展标准规范编制工作,积极运用探地雷达法、地震映像法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主要道路交叉口、地下管线密集区域、老旧管网、人防工程与道路交会处、地质结构不稳定区域工程地质探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全地下基础设施及城市道路地下空洞隐患排查工作。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停车场等地下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落实隐患销号制度和整治闭环管理,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局市政管理科牵头,市市政管理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负责)

2推动各县区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拓展信息平台功能,以现有城市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增加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相关功能,逐步建立起功能全面、切实管用的城市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局市政管理科牵头,市市政管理处、县市区市管理部门负责)

4、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1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燃气管网设施特别用户端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 风险。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的事中事后监管。宣《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入户安全检查,推广室内燃气安全技术应用,提升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局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燃气企业负责)

2提升城市供热调度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智慧供热”建设,督促指导供热企业加强夏季检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牵头、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热力企业负责)

3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加快完成排水管网的现状排查,完成排水管网“体检”,全面弄清主次干道配套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污水直排、淤泥淤积、管网破损、管网渗漏等情况积极推进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等污水支管的排查,摸清底数,积极建立和完善排水管网信息系统,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设施短板,制定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完善方案,分步、分批分片区实施管网更新、破 损修复、清淤堵漏、雨污分流等建设改造,加快推进混接老旧管网改造。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指导污水处理厂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加快完成达标改造。加强污泥产生运输及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全过程跟踪核查管理机制。(局市政管理科、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牵头,市市政管理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4)配合做好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管理。配合住建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意见和推进措施,组织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专项行动。对既有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开展排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加大改造力度局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牵头,北控南阳水务集团、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5加强建筑垃圾堆场安全治理。开展消纳场及临时堆放点安全风险评估和集中整治,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渣土消纳场(临时消纳点)常态监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堆放点的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局市容管理科牵头,市环卫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6)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规范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定期对渗滤液导排系统、防渗衬层系统进行检测,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规范库区作业,填埋库区要严格落实分区分单元、分层摊铺、压实等作业要求,非作业面及时进行膜覆盖,严格落实消杀除臭措施;完善台账,做好原材料采购、渗滤液检测、运行经费使用等情况记录。(局市容管理科牵头,市环卫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7)规范渣土清运管理。开展渣土规范清运管理大宣传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服务工作。开展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各级渣土管理部门要对各清运企业所有顶灯、定位装置损坏,篷布破损,放大号牌模糊不清的清运车辆进行集中整修,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规范消纳处置管理,各级政府要根据所辖区域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合理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和工程弃土回填场,并按《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落实好扬尘管控要求。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工地违规使用“黑车”的行为,并严格按照“三方惩处”要求,从严处罚。建立“信用考评和准入退出机制”,各级渣土管理部门要对清运企业建立“信用考评和准入退出机制”,通过定期考评和违规扣分对清运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局市容管理科牵头,市环卫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8)加强城市照明安全管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用电安全管理,对城市路灯、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立交亮化、充电桩等区域用电安全进行规范,做好火灾和漏电防护,确保我城市照明用电使用安全,严防城市照明工程发生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局市管理科牵头,市市政管理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9)提升城市道路恶劣天气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城市道路配备大型专业机械设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局市容管理科牵头,市环卫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10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和指导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整治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建筑施工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查处手续不完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等。(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市城市执法支队县市区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5、扎实做好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铁路沿线环境、 危险废物等安全管理。

(1)强化行业消防管理。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指导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做好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突出夏季、秋冬季火灾防控,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管理规定,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加强行业部门重点人员消防培训。(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2)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全面深入摸排涉及城镇燃气使用、供水、污水处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危险化学品,督促有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局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科牵头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负责

3)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整治管理,露天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 垃圾、废品废料、污水坑及“白色污染”等轻飘物品及时清理到位。规范管理建设工地,确保工地围挡设施、道路、料场等整洁美观,扬尘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广告牌布、防尘、防护网(布) 设置规范、美观、坚固。(局行政审批科、市容管理科、市政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环卫处、市市政管理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4)配合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设置包括有害垃圾收集桶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与危废处置单位对接,及时转运。(局市容管理科牵头市环卫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5)配合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配合环保、应急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内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机关各室、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

局办公室制定印发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旬至2020年12月)

1.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对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开展巡查、考核、督查、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集中攻坚(2021年)

1.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单位的经验等措施。

2.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

    3.总结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每年1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向市城管局办公室报送分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22年底前,市城管局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上报市安委办和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局属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

(三)强化督导督办。实行周汇总、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局属各单位实际,细化实化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自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通报制度,开展“提素质、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城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督促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力度,健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

)按时报送材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每季度首月5日前,局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将上季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上报局办公室;每年11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1110日前报送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上述材料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杨露       电话61688021

邮箱nyscsglj@126.com

附件: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附件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市各级城市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体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全市各级城管部门党委(党组)、支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巡查考核要将党委(党组)、支部学习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二)认真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观看和传播。各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围绕“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点内容分专题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宣传活动,凝聚安全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阐释解读,同时在新媒体上广泛推送、宣传、解读,方便干部职工学习观看,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三)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级城管部门党委(党组)、支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进行专题学习,每年确定一个宣传教育主题。2020年为安全生产主题宣传年, 2021年为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年,2022年为应急管理主题宣传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选派专家组建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用好“安全生产大讲堂”平台,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各单位要组织举办本单位安全专干专项培训,进一步强化“三管三必须”落实,要通过法人带头讲、专家深入讲、员工互动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四)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和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每季度,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五)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对话谈心,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谈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谈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六)营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年度宣传计划,作为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内容进行安排。协调利用报、刊、网、微、屏等宣传手段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制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音频资料,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科技周”、“11·9消防宣传日”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平台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七)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企业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双重预防体系。聚焦安全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持续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八)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制定全系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专业知识三年培训规划,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专干能力素质。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九)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把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抓手,大力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安全公益宣传、安全文化培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技能培训等制度机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社会公共资源,播发安全提示、安全知识、公益广告等内容,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筑牢防范灾害事故的群众防线。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链条。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有关企业具体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省、市安委办制作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视频,运用先进模范示范带动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形成一批成熟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单位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以实际工作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制定目标、细化措施、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加强对学习宣传活动的统筹指导、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三)强化保障措施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学习宣传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发现推广一批先进典型。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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